如何解决恶意商标争议?

2022-02-09 08:30:37 3081

在平台上,遭到别人“以不恰当的目地利用商标异议程序流程阻拦商标立即申请注册”的实例经常发生,通过梳理,关键分为下列两种种类:

,利用异议程序流程勒索另一方被告方。

例如,某普通合伙人对于中国一家的制造业企业注册申请的商标明确提出异议,随后通告被异议人,规定被异议人付款20万余元做为成本获得其撤销异议。

第二,利用异议程序流程做为打压竞争者的方式。

例如,某公司本来就在假冒竞争者的商标,在获知另一方早已注册申请商标后,就明确提出商标异议,阻拦其申请注册。随后,趁异议裁定期内另一方商标不拥有专利权之机大张旗鼓假冒。

防范措施: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故意异议的情形,“对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异议裁定批准后,从该商标异议日起至异。

议裁定起效前,对别人在同一种或相似产品上应用与该商标同样或类似的标示的行为表现不具备追溯力;可是,因该应用人的故意给商标申请注册人导致的损害,理应予以赔付。”

由此,故意异议人在异议裁定期内于同样或相似产品上应用与被异议商标同样或相近的商标具备非法性,并要承担赔付责任。与此同时,针对使用商标异议程序流程勒索、敲诈勒索被异议人的,被异议人可以出示有关直接证据要求商标局提早裁定异议案子。